EUIPO
向 EUIPO 提交欧盟商标申请
一次申请,获准注册后商标保护覆盖欧盟全部27个成员国。
一项商标权,覆盖整个欧盟
欧盟商标是一项统一商标权,覆盖欧盟全部27个成员国。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提交一份申请,获准注册后即可在整个欧盟获得保护。
保护范围:全部27个欧盟成员国
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和瑞典。
英国和瑞士需要另行取得保护。
注册时不另收代理服务费
注册报告和电子注册证已包含在代理服务费中。处理涉及期限的官方通知及其他法律服务按下列说明另行收费。
贵所提供指示,我们办理申请
贵所提供申请人资料和拟申请的商标,并指定需要保护的商品及服务。可通过门户或商定的 API 对接提交这些资料。
代理服务费不包含商标可用性检索或近似商标检索。
由贵所选择支持范围
额外法律咨询、检索和官方审查意见答复可另行委托,工作范围和预计费用将在开始前与贵所商定。
代理服务费包含的服务
- 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提交商标申请并出具提交报告。
- 代为办理官方申请费用的支付。
- 注册后出具注册报告并转发电子商标注册证。
EUIPO 以电子形式签发商标注册证。转发电子注册证包含在所述服务范围内。
额外收费
| 服务 | 费用 |
|---|---|
| 商品和服务清单翻译 | 每类 €10 |
| 处理涉及期限的官方通知:转发、翻译、期限登记和监控 | 每份通知 €45 |
| 提交由贵所准备的答复 | €85 |
我们转发官方通知原文,并根据贵所的语言偏好在需要时提供译文。对于设定期限的通知,€45 的处理费包含上述服务以及期限登记和监控。如通知包含官方审查意见,该费用还包括对审查意见的简要初步评估及后续工作的费用估算。 详细法律分析及答复的起草或审核须另行约定。
€85 的固定费用仅涵盖提交由贵所提供的、已完成且可直接向主管机关提交的最终版答复。我们按贵所提供的原样提交,或在不改变内容的情况下将其转录至本所信笺。 该费用不包括答复的起草、审核或实质性修改。上述工作须另行委托并另行约定费用。 此固定费用优先于按时计费,且不另收文书费。
代理服务费不包含适用的增值税。答复官方审查意见及异议程序另行收费。
需要另行委托的服务
- 对官方审查意见的详细分析,以及答复的起草、审核或实质性修改。
- 异议程序中的代理。
请准备以下资料
- 贵所内部案件编号。
- 文字商标的文字内容,或图形商标、文字与图形组合商标的适用文件。
- 每位申请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地址。
- 按类别列出的商品和服务,以及所提供清单的语言。
- 如适用,优先权主张信息及补充说明。
欧盟商标申请的第一语言可选择中的任意一种。第二语言必须为德语、英语、法语、意大利语或西班牙语,且须与第一语言不同。
欧盟24种官方语言
- 保加利亚语
- 克罗地亚语
- 捷克语
- 丹麦语
- 荷兰语
- 英语
- 爱沙尼亚语
- 芬兰语
- 法语
- 德语
- 希腊语
- 匈牙利语
- 爱尔兰语
- 意大利语
- 拉脱维亚语
- 立陶宛语
- 马耳他语
- 波兰语
- 葡萄牙语
- 罗马尼亚语
- 斯洛伐克语
- 斯洛文尼亚语
- 西班牙语
- 瑞典语
如果您的首选语言不是欧盟官方语言,我们建议选择英语作为第一语言、德语作为第二语言。
请在门户中选择商品和服务清单的语言。网站和门户的界面语言与申请的程序语言及往来通信语言相互独立。翻译费用请参阅上表。
欧盟商标注册流程
贵所提交委托
贵所通过申请门户或商定的 API 对接向我们发出指示。提交委托资料后,您可请求发送确认提交的电子邮件。该邮件不表示本所已接受委托;我们将在提交商标申请前另行确认接受委托。我们与委托事务所沟通;贵所客户仍为申请人,并由贵所维护客户关系。
形式核查与翻译
我们核查申请资料和文件是否符合形式要求。必要时,将商品和服务清单翻译为德语或英语,具体取决于为该申请选择的程序语言。清单翻译按每类 €10 收费。翻译时,只要能准确体现贵所希望获得的保护范围,我们会尽量选用商品和服务协调数据库(Harmonised Database,HDB)中预先认可的商品及服务术语。这有助于加快审查,并降低因措辞或分类受到审查意见的风险。
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提交申请
文件完整、内容一致且所需翻译准备就绪后,我们提交申请。所需资料完整的情况下,通常在收到委托后一至两个工作日内提交。如需紧急提交,请事先与我们商定日期。
提交回执与申请号
电子提交后,EUIPO 即提供提交回执和申请号。我们向贵所发送提交回执及主管机关在线记录的链接。根据我们的经验,在线记录通常在提交后约一小时内可查;具体取决于主管机关的系统。
主管机关审查
官方申请费缴纳后,主管机关才开始审查。主管机关审查形式要求及绝对驳回理由,例如缺乏显著性。该审查不能替代商标可用性检索或近似商标检索。Fast Track 快速通道须符合 EUIPO 的条件,包括使用 HDB 中预先认可的术语并及时缴费。按照我们的标准流程,提交申请后出具账单,收到贵所款项后支付官方费用。如需使用 Fast Track,请事先与我们商定安排,以满足缴费要求。Fast Track 不缩短三个月的异议期。
审查意见:由贵所选择应对方式
我们转发官方通知原文,并根据贵所的语言偏好在需要时提供译文。对于设定期限的通知,€45 的处理费包含上述服务以及期限登记和监控。如通知包含官方审查意见,该费用还包括对审查意见的简要初步评估及后续工作的费用估算。 贵所可提供已完成、可直接向主管机关提交的最终版答复,由我们收取 €85 代为提交。此服务不包括答复的起草、审核或实质性修改。贵所也可另行委托我们分析审查意见、审核贵所草稿或起草答复。 详细法律分析、审核和起草须另行约定。如贵所委托我们起草答复,我们将提出后续步骤,并在适当情况下提供草稿供批准。
公告、异议期与注册
申请符合要求且缺陷得到解决后,EUIPO 公告申请,随后进入三个月异议期。如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已不再阻碍注册,并且其他要求得到满足,即可注册商标。我们从 EUIPO 获取电子注册证,并连同注册报告发送给贵所。
完成申请事务与继续担任代理人
商标完成注册且异议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后,初始申请委托完成。如有人提出异议,我们向贵所报告,并另行商定后续步骤及额外工作。我们报告异议结果,并根据实际情况报告申请全部被驳回、部分被驳回及其余商品或服务获准注册,或全部获准注册。 初始委托完成后,我们继续作为登记代理人。仅维持代理人登记不收取定期费用。后续官方通知按所列费率处理。续展期限监控、续展提醒及续展申请仅在另行约定后提供。任何代理人变更均另行安排。
自申请日起计算十年期限
欧盟商标的十年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保护可续展,每次十年。续展委托和相应费用另行商定。
使用宽限期与使用证据
欧盟商标享有五年的使用宽限期,相关使用须为在欧盟境内的真实使用。该五年期限从注册日起算,而非申请日。 无需主动或定期向 EUIPO 提交使用证据,主管局也不会例行核查使用情况。宽限期届满后,只有在第三方通过正式程序质疑使用时,例如申请因不使用而撤销注册,或在异议程序中提出不使用抗辩,才可能需要证明真实使用。在撤销程序中,如无法证明商标在相关五年期间内就有关商品或服务真实使用,且不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注册可就这些商品或服务被撤销。异议程序中的不使用抗辩则可能导致无法就有关商品或服务援引该商标,但本身不会撤销注册。 因此,建议保存注明日期的欧盟境内使用证据,例如发票、产品目录、广告资料以及产品或包装图片,以反映有关商品或服务、使用方式、期间和规模。
常见问题
如何接收提交回执和注册证?
我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提交回执、报告和注册证。德国商标注册证以 PDF 形式发送;EUIPO 注册证以电子文件形式转发。
保存草稿是否已经构成委托?
不是。您可以先将资料保存为草稿,随后在门户指定步骤中提交委托。
如何委托紧急申请?
如需紧急提交申请,请提前与我们商定所需提交日期。